9 月 1 日起,《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標準》(GB/T 50500-2024)在全省范圍內正式施行,廣州同步落實《廣東省建設工程標準定額站關于貫徹執行〈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標準〉及九項專業工程工程量計算標準的實施意見》。新規明確:
國有投資項目強制適用:使用財政或國有資金的建設工程施工發承包及實施階段計價活動,必須嚴格遵循 2024 版清單計價計算標準,強化公共資金穿透式監管。
限價陽光化操作:招標人需公開分部分項工程、措施項目、其他項目、增值稅等四大費用合計金額,并單獨列出暫列金額、專業工程暫估價具體數額,杜絕 “黑箱” 操作。
風險邊界清晰化:綜合單價需涵蓋合同工期與定額工期差異成本、施工降效等風險,禁止使用 “無限風險” 等模糊條款,結算時僅在 “非承包人原因導致措施方案實質性變化” 時可調整。
結算流程簡化:基于過程結算成果匯總剩余事項,配套發布《工程量清單竣工結算匯總表》標準化模板,大幅縮短結算周期。